郭晓东,兰州大学管理学院旅游管理研究所博士,讲师;房亮,兰州大学管理学院旅游管理研究所。(兰州 730000);肖星,教授,广州大学旅游学院院长,旅游研究与规划策划中心主任
1 引言
2007年12月14日,在经过一年多的研究论证之后,国务院出台了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并发布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形成了新的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和休假方案。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做出首次修订,本次调整方案是第二次修订,与首次修订方案相比,此次节假日调整方案增加了传统节日,体现了“丰富内涵、优化结构、完善制度、提高质量、有利发展、促进和谐”的总体思路和“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有利于弘扬和传承民族传统文化、尽量减少对经济社会运行影响和冲击、体现社会公平和充分考虑国民旅游需求”等原则。
旅游活动与国家法定节假日及休假制度安排密切相关,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的出台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发布,将对我国国内旅游流时空结构和旅游开发产生重要影响,对促进国内旅游持续和健康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2 新休假制度对国内旅游流时空结构的影响分析
2.1 对国内旅游流时间结构的影响
与1999年首次《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修订方案相比,此次休假调整方案对国内旅游的影响首先表现在对国内旅游流时间分布即旅游流时间结构的影响上。首次修订方案出台后,催生出春节、“五一”、“十一”3个旅游黄金周,迅速释放和“引爆”了国民积蓄已久的旅游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和适应了国内旅游消费需求与国内旅游发展趋势。但与旅游黄金周相伴的旅游流时间分布的高度集中性,加剧了旅游供需矛盾并引发出旅游交通、旅游安全、旅游质量、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等许多问题,暴露出黄金周旅游存在的诸多问题与弊端,引起了旅游界的高度关注与讨论。
图1 两次修订方案形成的旅游高峰及其时间分布
新休假调整方案对国内旅游流时间分布结构的影响主要表现在:①法定假日中端午、清明、中秋三个传统节日的增加及其可能形成的连休,增加了国内旅游者选择出游时间的自由度,使旅游者可能避开旅游高峰,在更为广泛的时段中理性选择出游时间,从而有效分流以往高度集中于旅游黄金周的旅游客流;②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可使享受带薪年休假的职工在小长假、黄金周之外的其他时段外出旅游成为可能,从而进一步削减与平抑旅游高峰,促进旅游流在时间尺度上继续“削峰填谷”,增强旅游流时间分布的均衡性与平稳度;③新休假调整方案打破了旅游流时间分布高度集中于黄金周的格局,将形成法定节假日与周末连休三天的小长假、黄金周和职工个人带薪休假并存的新局面,对优化旅游时间结构具有积极的影响。
为了定量分析与比较新中国成立后两次假日调整方案可能形成的旅游时间分布的均衡性,研究中引入了碎化指数与均匀度指数,对于测量年旅游时间分布的集中和分散程度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假设一年中每月可集中旅游的天数为(i=1,2,…,12),≥3,则可定义:
I即碎化指数;代表每月可集中旅游天数占全年可集中旅游总天数的比重。当等于1时,I值最小,全年旅游时间分布高度集中;当所有都相等时,I值最大,全年旅游时间分布绝对均匀。
均匀度指数为基于碎化指数从时间单元个数角度对其进行改进而形成的,即:
(3)
式(3)中,J为均匀度指数;n为时间单元的个数(本文以月为时间单元,即n=12)。J值越接近1,全年旅游时间的分布越均匀;J值越小,全年旅游时间的分布则越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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